近日,海南跆拳道選手高盼東京奧運會表演賽奪冠。這也是海南選手奧運第1金,此處需要掌聲和鮮花。
一般來說,拿到奧運金牌后,奧運冠軍還會得到國家和各級地方政府,以及各個企業的獎勵。那么,問題來了:奧運冠軍獎勵需要交稅嗎?怎么交稅?小博就為您聊聊這個事兒。
01 東京奧運海南第1金誕生
東京奧運會在中國鄭州的水災以及疫情的大背景下,終于開幕了。開幕之后,中國隊就奪得了首金。隨著賽程的進展,截止7月29日15時,中國已經奪得了14枚金牌,29枚獎牌,現位居世界第一。
7月27日晚,中國隊擊敗伊朗隊,獲得奧運跆拳道表演項目—跆拳道混合團體比賽的金牌。其中,海南跆拳道隊選手高盼,代表中國隊出戰,與隊友一起贏得了這枚奧運會表演賽的金牌。
雖然東京奧運會跆拳道表演項目,跆拳道混合團體比賽的獎牌,不計入奧運會獎牌總成績,但意義重大。
這是東京奧運海南首金,實現了海南省建省辦經濟特區以來,代表國家參加奧運會比賽金牌零的突破。
7月28日,海南省委、省政府向中國體育代表團發出賀電。對海南奪冠的奧運健兒及教練員,表示熱烈祝賀,并向中國體育代表團致以崇高敬意。
中國奧運健兒,好樣的!
02 奧運冠軍得到的各種獎勵要交稅不?
楊倩在奪得奧運首金之后,雅戈爾集團單方面宣布贈送,現在楊倩方面還沒有回應。
當然了,在奧運會獲得冠軍之后,國家和地方政府的各級獎勵也不會少。這時候,人們就產生一個疑問,奧運冠軍得到的各種獎勵需要交稅嗎?怎么交?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奧運冠軍的獎金,可以分成三種情況:
第一,省級人民政府及以上,以及外國組織發的獎金,是免個稅的。
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以及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發的獎金是免個稅的。同時,國際組織發的獎金也是免個稅的。
第二,省級政府以下,市級、縣級等等各級政府發的獎金,需要代繳個稅。由發放單位,按照偶然所得20%來代繳個稅。
第三,除了各級政府之外,很多企業,也對奧運會的得獎者,給予了獎勵。
這種獎勵又分兩種:
1、現金獎勵。現金獎勵的話,由企業來代扣代繳個稅,按照20%來繳納。
2、實物獎勵。發送的實物,一般由奧運冠軍自己另外再交個稅。
有的企業比如雅戈爾給奧運首金獲得者一套房子。這個企業,就沒有辦法代扣個稅了。這種情況,一般由奧運獎金獲得者,自己來繳納20%的個稅。
同時,提醒給奧運冠軍發獎金的企業,你這個支出,屬于直接捐贈支出。稅法上是不允許你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的。
03 奧運會首金獲得者楊倩,被贈與房屋需要繳稅嗎?
贈送房子給奧運冠軍已成為常見之事。郭晶晶、龐偉、劉子歌、鄒市明、王勵勤、吳敏霞、火亮、孫楊、葉詩文和朱婷等,獲得奧運冠軍時就被企業送房過。
那么,問題來了,楊倩真的能接受這套房子嗎?如果接受了,她需要繳稅嗎?
先來看第一個問題:
其實,楊倩接不接受這套房子,有一個很關鍵的因素——這個城市是否限購。
我們都知道,全國很多城市買房都有限購政策。以前樓市調控不嚴,所以贈送房子沒有關系。但是現在不同了,被贈送房子的人,也要有當地的房票才行。
根據網上公開的信息顯示,雅戈爾集團贈送給楊倩的房子——雅戈爾江上花園住房,正好就位于寧波限購圈內。
在這個限購區域里,以家庭來計算,寧波戶籍可以購買兩套,外地戶籍可以購買一套。并且,市區戶籍的未婚子女,在市區無房,也屬于新政規定的三類無房家庭之一,可以在市區限購范圍內優先認購一套商品住房。
楊倩目前在清華大學讀書,按照寧波的規定,在外求學的寧波人也按照本市人同等對待。也就是說,楊倩擁有限購區的一張房票。如果之前她還沒有用掉這張房票,那么就可以被贈送。
但是,如果楊倩名下已經有住房的話,則是不能再多一套住房的。
再來看看第二個問題:
如果楊倩有房票,并且接受了雅戈爾集團贈送的房子,那么,她需要繳稅嗎?
根據國家稅法規定,被贈與房屋是要繳稅的。即使是奧運冠軍,也不能例外。
據悉,雅戈爾江上花園已售罄。在銷售階段,雅戈爾江上花園二期曾開放過130㎡、178㎡等多套樣板房。我們以面積較小的130㎡為例,參照最后一批房源31000元/㎡的售價計算,該套住宅的價格在400萬元左右。我們以此為例,計算下這套房的稅費。
1、契稅。
按照目前寧波現行的商品房稅率,90㎡以上稅率為1.5%,契稅為:4000000*1.5%=6萬元。
2、個人所得稅。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的獎金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的規定,個人因在各行各業做出突出貢獻而從省級以下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取得的一次性獎勵收入,不論其獎金來源于何處,均不屬于稅法所規定的免稅范疇,應按“偶然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并由支付單位扣繳個人所得稅。
這套房子適用于偶然所得,稅率為20%。4000000*20%=80萬元。
另外,涉及房屋贈與林林總總的費用還挺多的,比如印花稅,為萬分之五,也就2000元左右。不過,相比總房價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所以我們就只計算最主要的兩種稅費——以總價400萬元計算,契稅+個人所得稅,一共86萬元左右。
也就是說,如果楊倩接受這套房子,按照房屋價值400萬元來計算的話,大約需要繳納稅收86萬元左右。
這樣看來,即使是被贈送的房子,需要繳納的費用也不是一筆小數目。
那么,如果贈與房產成功的話,稅費由誰來支付呢?一般來說,個人所得稅和契稅為“誰接受誰付”,增值稅由贈與方承擔。
不過,在本次的贈與中,是贈送給奧運冠軍的,雅戈爾集團估計會主動承擔所有的費用。
目前,楊倩還沒有做出回應。她依然在參加奧運會,還未回國。至于楊倩最終是否會接受這套被贈與的房子,我們拭目以待。
關于奧運冠軍是否納稅的問題,小博就跟大家聊到這。奧運會正在進行中,讓我們一起為奧運助威,為中國隊加油。
圖片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客服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