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出島航班加注保稅航油政策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現將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出島航班加注保稅航油政策通知如下:
一、全島封關運作前,允許進出海南島國內航線航班在島內國家正式對外開放航空口岸加注保稅航油,對其加注的保稅航油免征關稅、增值稅和消費稅,自愿繳納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可在報關時提出。
二、本通知第一條所稱進出海南島國內航線航班,是指經民航主管部門批準的進出海南島的境內飛行活動。
三、保稅油經營企業憑民航主管部門批準的飛行計劃辦理加注,根據航班飛行動態及加注相關材料,據實辦理海關手續,同時將加注信息報送稅務部門。
四、進出海南島的國際、港澳臺航班加注保稅航油,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其中,境內航空公司進出海南島的國際、港澳臺航班加注保稅航油的稅收政策,可參照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執行。
五、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提出的 “零關稅、低稅率、簡稅制”的財稅制度安排共涉及到12項財稅政策,目前已出臺11項,僅剩島內居民消費的進境商品“零關稅”政策暫未出臺,這也是海南自貿港“一負三正”四張“零關稅”清單中的最后一張正面清單。
已出臺的政策如下:
一是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
二是海南自由貿易港原輔料“零關稅”政策
三是海南自由貿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關稅”政策。
四是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
五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六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七是國際運輸船舶增值稅政策。
八是啟運港退稅政策。
九是內外貿同船運輸船舶加注保稅油、退稅油政策。
十是中國國際消費品博覽會境外展品的免稅政策。
十一是允許進出島航班加注保稅航油及免稅政策。
香港中聯辦網站消息,財政部、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關于延續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通知》明確,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減按15%的企業所得稅率繼續執行至日2025年12月31日,前海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再延續五年。《通知》提出,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的企業需以《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版)》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主營業務收入占收入總額60%以上。
財稅〔2014〕26號文明確,對設在橫琴新區、平潭綜合實驗區和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 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執行。
來源:海南快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