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貿港高端緊缺人才15%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是中央給予海南的一項重磅支持政策,執行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后,海南自貿港將按照3%、10%、15%三檔超額累進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而關于海南自貿港15%稅收政策,仍然有大部分朋友不太明白,那么小博現在則以問答的形式將一些重點的、常見的問題列出來并進行解答。
一、哪些人能享受個人所得稅最高15%政策?
全島封關運作前,高端緊缺人才可享受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優惠政策,享受條件為:
1. 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并一個納稅年度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須包含當年度12月當月),且與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注冊并實質性運營的企業或單位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等勞動關系證明材料。
2. 緊缺人才應當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行業緊缺人才需求目錄范圍。
3. 高端人才應當屬于海南省各級人才管理部門所認定的人才,或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收入達到30萬元人民幣以上。
二、如何辦理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被確認為高端、緊缺人才的個人,需要對其來源于海南的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享受優惠政策的,其經營所得于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綜合所得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海南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退稅。
三、為什么不可以在預扣預繳階段直接按15%的優惠稅率進行申報?
納稅人在海南省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上述優惠政策。日常仍按照《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2018年第61號公告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2018年第62號)等文件規定的方式進行預扣預繳申報。
四、居民個人的政策優惠減免稅額如何計算?
綜合所得減免稅額=(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15%)×海南綜合所得收入額÷綜合所得收入額經營所得減免稅額=(經營所得應納稅額-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15%)×海南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
五、符合條件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從何時起可以享受這個政策?
該項政策自2020年1月1日開始執行,符合條件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在海南省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上述優惠政策,屆時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將會退回本人。
六、境外“高端緊缺”人士無法提供社保,可以享受最高15%個稅政策嗎?
可以。申請時提供與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注冊并實質性運營的企業或單位簽訂的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等勞動關系證明材料即可。
七、個人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可以疊加計算納稅嗎?
個人綜合所得與經營所得不能疊加計算納稅。兩者的收入類型和年度匯算清繳時間均不同。個人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時間為次年1月1日-3月31日,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間為次年3月1日-6月30日。
八、高端人才的具體范圍?
符合下述條件之一即可:
1. 經海南省各級人才管理部門所認定的人才。
2. 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收入達到30萬元人民幣以上。
九、緊缺人才的具體范圍?
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行業緊缺人才需求目錄(目錄附后,適時動態調整)。
主要包括以下五類:
1. 旅游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三大產業和熱帶高效農業種業、醫療、教育、體育、電信、互聯網、文化、維修、金融、航運等重點領域技能技術骨干和管理人才;
2. 海南省機關事業單位人才以及法定機構、社會組織聘用人才;
3. 符合《外國人來海南工作許可管理服務暫行辦法》相關標準的外國人才;
4. 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執業的港澳臺人才;
5. 海南其他非限制性準入行業領域急需的技能技術骨干和管理人才。
十、如果個人在內地、海南兩地都有應稅收入,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海南和內地的應稅收入分開計算繳稅,只有來源于海南自由貿易港內的收入可享受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優惠政策。
十一、對是否能享受政策有異議或爭端怎么辦?
對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人才存在異議或爭端的,由海南省各級人才管理部門牽頭協調解決。
對人才所屬企業或單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是否開展實質性運營存在異議或爭端的,由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牽頭協調解決。
“自貿港”是當前整個海南發展的大旗,經過多年的建設,海南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除了把企業引進來,也要把人才引進來、留下來。特殊稅制安排還瞄準個人,降低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請到天涯海角來”。大家如果想在海南注冊公司或需要公司財務代理,或是有關于海南人才落戶的問題,歡迎咨詢海南博宇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