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一
以公司名義購買企業個人車輛,取得機動車銷售發票抵扣13%增值稅,個人實際使用的車輛面臨巨大的增值稅稅收風險。風險二
以公司名義購買企業個人車輛,取得機動車銷售發票,稅前一次性扣除企業所得稅,個人實際使用的車輛面臨巨大的企業所得稅稅收風險。
風險三
企業以公司名義購買個人車輛,取得機動車銷售發票,然后在短時間內低價出售,在二手車市場進行所有權轉移。但企業不做賬、不報稅,導致賬實不符,存在隱瞞收入、逃避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巨大稅務風險。
風險四
公司以公司名義購買個人車輛,取得機動車銷售發票,然后在短時間內低價銷售,在二手車市場轉讓。公司也低價取得收入并申報納稅,但收入明顯過低,存在巨大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稅收風險。
參考數據
1.《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納稅人銷售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價格明顯偏低,無正當理由的,銷售金額應當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定?
2.《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一條:“企業與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減少企業或者關聯方應納稅所得額或者收入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進行調整。”
3.《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條:企業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稅務機關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或者費用,但減少其應納稅所得額或者收入的,有權進行合理調整。
4.今年6月,審計署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2020年度工作報告,報告中指出的涉稅違法行為成為關注焦點。
下一步,稅收將針對高收入群體的汽車銷售、農產品采購和納稅,重點打擊虛開發票抵扣稅款、惡意轉移轉移資產偷稅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