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根據經營需要自行選擇按月或者按季申報嗎?
答:納稅人可以自行選擇納稅期限。小規模納稅人納稅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稅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異。《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5號)明確,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經營情況選擇實行按月納稅或按季納稅。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納稅期限一經選擇,一個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
舉例說明小規模納稅人選擇按月或者按季納稅,在政策適用方面的不同:
情況1:某小規模納稅人2021年7-9月的銷售額分別是10萬元、16萬元和18萬元。如果納稅人按月納稅,則8月和9月的銷售額均超過了月銷售額15萬元的免稅標準,需要繳納增值稅,只有7月的10萬元能夠享受免稅;如果納稅人按季納稅,2021年3季度銷售額合計44萬元,未超過季度銷售額45萬元的免稅標準,因此,44萬元全部能夠享受免稅政策。
情況2:某小規模納稅人2021年7-9月的銷售額分別是12萬元、15萬元和20萬元,如果納稅人按月納稅,7月和8月的銷售額均未超過月銷售額15萬元的免稅標準,能夠享受免稅政策;如果納稅人按季納稅,2021年3季度銷售額合計47萬元,超過季度銷售額45萬元的免稅標準,因此,47萬元均無法享受免稅政策。
來源:海口稅務